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2025年秋季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龙岗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二、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三、开展活动时间:2025年11月(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
四、学生社会实践参加计划年段:本次招标将划分为1-4 年级与5-8 年级两个服务年级段,实行分开投标。各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资质与服务能力,自主选择计划承接的年级段(允许全类别申报),最终服务资格将依据招标小组的评标结果为准。
五、项目要求:
1.策划、组织2025年一至八年级秋季研学实践活动一次,活动时间一天,活动成交供应商派出满足项目足够需要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活动,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活动地点在深圳市及周边范围内。
2.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综合素养,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3.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如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等。
4.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需要学校或组织方的整体工作安排,以及天气、节假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5.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对象:1-4年级和5-8年级的学生,具体参加人数以实际报名为准。
6.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地点:可以是博物馆、科技馆、植物园、红色教育基地等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
7.通过组织研学实践活动,达到明确目标、鼓足干劲、增加信心的目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投标公司有自营基地,并获得教育局挂牌的优先考虑。
七、投标要求:
正式的投标书必须包含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1.必须包含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针对本年度服务项目,出具完整的课程活动方案(对活动地点、活动主题、意义、内容、行程作出详细的说明),且要体现出教育意义;
3.投标方案中必须有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
4.涉及到项目活动的交通、饮水、用餐、保险等事宜的服务单位,投标方需提供各合作单位的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许可、租用或自备的交通工具的运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5.投标方必须为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并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方拥有专职社会实践辅导老师队伍,具备指导学生在活动中充分感知和体验活动主题的能力,全程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和活动解说等工作;
7.能提供2名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医护人员的职业证书;
8.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成功案例质量评价表或履约情况反馈表并加盖公章);
9.标书格式自拟,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正本1本,副本6本。(7个评委)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0.费用要求:投标单位需明确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的费用构成,包括交通、保险、导师、午餐、门票、活动项目等,并承诺活动全程不额外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费用应合理透明,符合市场规律。
八、标书递交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
2.投标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3.联系人、电话:杨老师0755-89989960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会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5:00
2.招标会时间:2025年10月29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