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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第二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 师生饮用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13

平湖第二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

师生饮用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控制金额

本项目购买学校2021-2022学年师生饮用水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学生饮水机、教师办公室饮水机、日常维护、滤芯更换、管线布设等。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老琅路2号,学校占地面积2.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规划有54个班(其中小学36个,初中18个),本年度预计开设33个班,共有学生1700人左右; 共有办公室39间,教职工130人。配有小学部、初中部、文体中心、公寓办公楼(13层高),其中学生饮水处每层楼有三处(根据教室分布安排不同数量无接触式学生饮水机)。

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人民币15万以内。

项目编号:PHDESY 2021-65

二、招标方式

通过内部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特别说明:根据《深圳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指引》,优先考虑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技术保障厂家的产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及商务需求

1. 中标方须提供无接触式学生饮水机19台(确保满足1700名学生下课期间集中饮水),办公室直饮机19台,办公室茶吧机9台,以及相关配件设备等。(特别说明:在一学年度内,学校办公场地根据实际需要可能进行增加或者变更位置,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位置变更进行设备调整。)

2.中标方须负责设备的管线布设、设备安装、调试,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可正常使用。

3. 中标方须负责滤芯、滤料和滤膜等水处理材料需定期更换(根据用水量的实际情况或检测情况,原则上每学期更换一次)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监管检测部门检测报告,提供品牌生产厂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等;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协议。

5.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其附件,采购方在验收时将严格对产品标识、标签、型号和说明书的内容与卫生许可批件中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必要时可上证件审批机关的官方网站查询。

6. 中标方安排的供、管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到采购单位上岗工作;中标方须提供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资料(一年内)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 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安排从事供、管水工作。

7.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五、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采取票决法确定中标公司(根据投标人资质、经营范围、企业信用情况、报价、服务案例等综合实力进行票决)。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作流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应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14:30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送至平湖街道老琅路2号平湖第二实验学校门卫室,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0日下午15:00,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四楼会议室。

  七、投标所需材料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1份,在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包括: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均须加盖公章);

  2.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派遣人员资料、项目报价;

6.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供应商情况介绍、售后服务方案等。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938863673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老琅路2号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现场踏勘:2021年8月15日下午3点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龙岗区教育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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