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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04

名师工作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控制金额

项目名称:名师工作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HDESY 2022-14

控制金额:1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加强优秀学科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学科专业研究与发展,在双减背景下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自主管理素养,为优秀的名师工作提供基本场所保障,建立名师工作室,作为相关学科和名师的主要科研学习场所。

三、功能及设计说明

(一)名师办公区,名师日常办公区,必备的办公桌椅和储物空间

(二)名师研讨区,独立的8人会议研讨区,科研成果收纳柜,文化装饰。

四、定标方法

(一)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采取票决法确定中标公司。(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经营范围、报价、现场汇报、效果图、成功案例、样品材质、售后服务等综合实力进行考量)。

(二)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相关事项

(一)现场踏勘

202231日下午2:00在学校门卫室集中踏勘。(特别提醒:现场踏勘人员须符合防疫要求)

(二)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311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至平湖第二实验学校门卫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31110:30,平湖第二实验学校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包括:

(一)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均须加盖公章);

(二)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函;

(五)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六)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供应商情况介绍、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商务需求

一、交货要求

(一)复核

中标人在设备设施安装前需对各空间功能定位下的设备设施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尺寸、颜色等经采购人确认,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交货地点

产品交付、检验、安装使用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货时间

交货期: 20(天)日历日内。(日历日为自然天,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等同于工作日;投标文件中的交货期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若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时,其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安装

1.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各功能空间正常使用,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中标人应提供安装中全部所需的工具。

3.中标人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保持安装现场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损坏安装现场物品或原有建筑,应当赔偿。

4.现场施工人员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验收要求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一)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二)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或承诺函。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后,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四、售后服务的要求

(一)质保期:1年,维修期2年。

(二)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经两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给予更换。

(三)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9989960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老琅路2号

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2022211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第二实验学校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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