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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 专用条款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湖第二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湖第二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1


平湖第二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1.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注册状态,投标供应商注册状态无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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